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筆試規範及試場注意事項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

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筆試注意事項(含試場座位及相關資訊)

一、筆試時程、地點及考題範例

  • 筆試為本班第二階段甄試指定項目,考生必須參加筆試,未參加者不予錄取。
  • 考試地點:清華大學旺宏館2樓懷樸講堂
  • 考試科目:電機資訊科技領域文章理解測驗(題型範例如附件
  • 筆試日期:113518(六),當天時程表如下:

時  間

項  目

地  點

14:30-14:45 供考生查看試場

旺宏館

2樓懷樸講堂

14:45-15:25 試場整理
15:25-15:30 預備鈴響,考生進入試場

15:30-17:00

筆試

(考試開始20分鐘後,考生即不得入場;考試開始40分鐘內,考生不得出場)

-17:30

填寫「第二階段考生滿意度問卷」

(筆試交卷離場後即可進入243教室填寫,243教室將於當天17:30關閉)

旺宏館

2243教室

1.筆試當天不設立陪考人員休息室,造成不便,祈請見諒。

2.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及特殊境遇家庭考生務必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並至試場外服務台查驗。(正本驗畢即歸還,影本由本班留存)

3.本校及試場交通資訊請參考「國立清華大學交通路線資訊」校園地圖。如開車前來本校,考生可憑「考生須知」或至報名報到系統的左側選單點選【報名相關報表列印】列印「汽車入校臨時停車證」即可免費入校停車。

4.原簡章中之「認識本班座談會」(非第二階段甄試指定項目)因故取消,亦請留意。

二、試場座位及試場相關規定

1.試場座位分配表(請點擊查看)

2.入場考試時,請「務必」出示「國民身份證」正本或「其他有照片之證件」正本(如健保卡、駕照、護照或居留證)等以供監試人員查核,本次筆試以此做為准考憑證未另行製發准考證。

3.請攜帶2B鉛筆作答,更正時,應以橡皮擦擦拭,切勿使用修正液(帶)。

4.應考時遇監試人員查核身分,若有配戴口罩之考生,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進行查驗。

5.其餘相關試場規則請參閱本校「國立清華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電資院學士班辦公室,聯絡電話(03)574-2209,或來信服務信箱:eecs@ee.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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