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與資格
二、交流學校、名額及院系所
交流學校以本校合作之大陸地區學校為主(含香港、澳門),交流學校交換名額與院系所公告於教務處網站。
三、送件時間
100/9/28下午五點前,申請人依本要點填寫申請表並備妥成績登明、導師推薦信等相關文件,送至系辦初審。
四、相關文件
100上赴大陸交換生申請表
甄選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