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下學期赴臺北藝術大學、臺南藝術大學、金門大學交流

主旨:102學年度下學期赴臺北藝術大學、臺南藝術大學、金門大學交流,相關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對象含清華學籍之大學部、研究所學生,選送各校之交換生每學期以10名為限(本次申請不含政治大學)。

二、本次無舉辦說明會,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詢問本案聯絡人。

三、欲申請交換者,請備妥以下文件:

       1. 申請表(藝大或金門大),隨信附件

       2. 學習計畫(不限格式,不超過3頁A4為原則)

       3. 歷年成績單(正本)

       4. 推薦信1封(推薦人不限本校教師)

       5. 監護人同意書(碩博生可免附),隨信附件

       6. 其他助審資料(如作品、演奏影片檔等,無則免附)

四、102學年度下學期申請自即日起開始,申請學生繳交文件之截止日期為102年10月14日(星期一)17:00前,逾期不候。

五、本案聯絡人:推廣組宋旻晏,分機:35137。

     E-MAIL:mysung@mx.nthu.edu.tw

六、文件下載:同意書申請金門大學申請藝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