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梅貽琦紀念獎學金」開始申請!
申請條件: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
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者。適用等級制之學生成績均在3.40分以上者。
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曾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
對學校有具體之貢獻者。
申請資料包括
申請表
、自傳、成績單、社團活動及具體貢獻之證明、推薦信兩封,並於4/3(四)中午前送台達館501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