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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陸港澳學期交換生開始受理申請

106學年度第2學期陸港澳學期交換生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8/25(五)12:00前將申請文件送至系辦(台達館501)
二、申請對象:大學部學生
三、申請成績要求:前一學年平均GPA3.2(含)以上,或全班前(含)30%
四、申請文件
  1.申請表(附件)
2.學習計畫書(附件)
3.歷年成績單1份
4.推薦信1封
5.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
五、各校名額與申請條件請參見全球處網頁 http://oga.nthu.edu.tw/cont.php?id=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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