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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紀念洪黃環女士愛金獎助學金即日起至10月31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

一、申請資格:經甄試或考試錄取本獎助學金所列獎助學系已註冊入學之大學一年級新生,其高中三年學科成績與操行成績均達80分以上(或甲等),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如有條件相似者,已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考量:
(一)家境清寒(政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優先,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處開立之清寒證明參酌之)。
(二)學生本人或父母之一為殘障者(已領有殘障手冊者為限,殘障等級較高者優先)。
(三)家庭突遭變故,如父母親或負擔家計者因重病或家庭遭受 重大災害等情形,致無力繼續就學,有具體證明者。

二、獎助金額:每名每年新台幣30000元整。

三、獎助名額:由本會視經費酌定之。

四、申請人應依本會規定繳交所需證件,撰寫1000字以上自傳一份,並填報規定之表格。(如附)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郵寄相關資料至「財團法人歡喜希望社會福利基金會」

六、相關說明詳見網址 http://www.joyandhope.mymail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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