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上學期(2019秋季班)赴陸港澳學期交換即日起自108年1月21日止受理申請
一、本校選送108學年度上學期(108年9月-109年2月)赴大陸與港澳地區之學期交換生案,向電資班系辦(台達館501)申請,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21日(一)12:00截止。
二、申請資格與程序:
- 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請注意各交流姊妹學校是否有其特殊規定,部分交流學校僅受理大學部學生申請或不接受應屆畢業生申請。
- 申請者成績需前一學年平均GPA3.2(含)以上,或全班前(含)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交流時間以一學期為限。
- 申請文件應含:申請表、學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1份(大學部應包含班排及系排)與推薦信1封(例如系主任、導師或指導教授等)。欲申請赴香港地區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請提早準備英語能力證明,屆時未能檢附恕視為資格不符。
- 申請同學除送交系/所申請除紙本外,請另行至以下網址填交線上資料https://www.wjx.top/jq/30812375.aspx
- 全球處辦理複審會議後將公佈錄取名單,請學生依陸港澳各姊妹校所需文件於通知期限內繳交至全球處,由全球處統一寄給陸港澳交流學校。
三、交換學生須於完成交流返校後,繳交交流心得報告一份。
四、本校甄選作業要點公告於全球處網站,陸港澳各校交流名額、本校申請表請洽全球處網站下載。
申請表下載:http://oga.nthu.edu.tw/outgoing-exchange-ch ;
姊妹校列表:http://oga.nthu.edu.tw/chm.outgoing/list
全球處國際學生組在12月11日(二)中午12:20於校本部圖書館清沙龍區及12月25日(二)中午於南大校區N大樓R201辦理「2019年赴陸港澳交流申請說明會」,歡迎各系所有意參加申請的同學參加。
公告網頁資訊如下: http://oga.nthu.edu.tw/news/detail/sn/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