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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北市健鼎關懷教育基金會獎學金歡迎申請

 

  • 緣起

    健鼎基金會2006522成立以來,致力協助家庭經濟弱勢之品學兼優學生就學,提供日常生活關懷及獎學金。自201610月起,為擴展本會獎學金獎助對象,針對大學特定科系開放獎學金申請,因此制訂本申請辦法。

  • 獎學金申請資格
    1. 符合本會核定之大學特定科系在校學生。
    2. 家庭經濟弱勢學生,學期總平均達八十分或班排名前百分之二十,且品行優良由校方推薦之學生。
    3. 申請人於接受本會獎學金之後,非經本會同意不得再接受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助學金,若本會查證重覆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本會將取消得獎資格。
    4. 本基金會董監事、主要捐助人及承辦人員之三等親內不得申請。

  • 全額獎學金內容:

組別

年級

項目

金額(每學期)

一般類組

大一、大二

學雜費

35,000

書籍費

15,000

大三

學雜費

15,000

書籍費

大四

學雜費

10,000

書籍費

醫學院

(醫學系、牙醫系、藥學系)

大一至大四

學雜費

75,000

書籍費

20,000

大五

學雜費

60,000

書籍費

大六

學雜費

55,000

書籍費

註明:

  1. 所有請款需憑繳款單據實報實銷。
  2. 其他項目依實際需求及董事會評估後給予適度補助。

  • 申請程序
  1. 需符合獎學金申請資格,並填寫【健鼎基金會大學組獎學金申請表】。
  2. 檢附相關文件,於每學期申請截止日前寄至本會(台北郵政信箱29-207 健鼎基金會)進行審查。
  3. 為促使奬助學金得獎名單之審核進度順利完成,若校方未能在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供當學期之成績單,則可先呈送前期之成績單做為審核依據。然經董事會審核通過後,僅將給予條件式錄取資格。惟待本會收到當期正式紙本成績單、並確認當期成績符合申請條件,始開始發放奬助學金。若之前有延誤未發放之獎助學金則一併補發。

  • 本會作業流程
    1. 書面審查:初步審查申請資格。
    2. 家庭訪視評估:派專員親自家庭訪視,評估家庭狀況。
    3. 召開董事會議決議:由董事會決議每學期得獎名單。
    4. 公布得獎名單:寄發得獎通知及電話聯繫得獎學生。

  • 本會保留董事會決議變更或修正此計畫內容權益。

  • 若有任何獎學金相關疑問,請聯繫:

     執行秘書  劉怡欣小姐 0915-728906

          高子晴小姐 0913-000897

          02-27019170

信箱:tripodtecheducatio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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