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校與臺北藝術大學、臺南藝術大學已簽訂學生交流協議
對象:含大學部、研究所學生,選送各校之交換生每學期以10名為限。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5月25日截止(100學年度上學期) 收件時間:100/5/20日前備妥申請文件繳交至電資院學士班系辦 本案聯絡人:何淑鈴,分機31017,e-mail:slher@mx.nthu.edu.tw
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5月25日截止(100學年度上學期)
收件時間:100/5/20日前備妥申請文件繳交至電資院學士班系辦
本案聯絡人:何淑鈴,分機31017,e-mail:slher@mx.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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