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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梅貽琦紀念獎學金」開始申請!

申請條件:

  1. 大學部應屆畢業生。
  2. 在校期間學業、體育、操行平均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者。適用等級制之學生成績均在3.40分以上者。
  3. 在校期間曾任社團幹部或曾參加校隊,具傑出表現者。
  4. 對學校有具體之貢獻者。
  5. 申請資料包括申請表、自傳、成績單、社團活動及具體貢獻之證明、推薦信兩封,並於4/3(四)中午前送台達館501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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