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筆試規範及試場注意事項
國立清華大學電機資訊學院學士班
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筆試注意事項(含試場座位及相關資訊)
一、筆試時程、地點及考題範例
- 筆試為本班第二階段甄試指定項目,考生必須參加筆試,未參加者不予錄取。
- 考試地點:清華大學旺宏館2樓懷樸講堂
- 考試科目:電機資訊科技領域文章理解測驗(題型範例如附件)
- 筆試日期:113年5月18日(六),當天時程表如下:
時 間 |
項 目 |
地 點 |
14:30-14:45 | 供考生查看試場 |
旺宏館 2樓懷樸講堂 |
14:45-15:25 | 試場整理 | |
15:25-15:30 | 預備鈴響,考生進入試場 | |
15:30-17:00 |
筆試 (考試開始20分鐘後,考生即不得入場;考試開始40分鐘內,考生不得出場) |
|
-17:30 |
填寫「第二階段考生滿意度問卷」 (筆試交卷離場後即可進入243教室填寫,243教室將於當天17:30關閉) |
旺宏館 2樓243教室 |
1.筆試當天不設立陪考人員休息室,造成不便,祈請見諒。
2.經濟弱勢(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及特殊境遇家庭考生務必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並至試場外服務台查驗。(正本驗畢即歸還,影本由本班留存)
3.本校及試場交通資訊請參考「國立清華大學交通路線資訊」及「校園地圖」。如開車前來本校,考生可憑「考生須知」或至報名報到系統的左側選單點選【報名相關報表列印】列印「汽車入校臨時停車證」即可免費入校停車。
4.原簡章中之「認識本班座談會」(非第二階段甄試指定項目)因故取消,亦請留意。
二、試場座位及試場相關規定
2.入場考試時,請「務必」出示「國民身份證」正本或「其他有照片之證件」正本(如健保卡、駕照、護照或居留證)等以供監試人員查核,本次筆試以此做為准考憑證,未另行製發准考證。
3.請攜帶2B鉛筆作答,更正時,應以橡皮擦擦拭,切勿使用修正液(帶)。
4.應考時遇監試人員查核身分,若有配戴口罩之考生,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進行查驗。
5.其餘相關試場規則請參閱本校「國立清華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電資院學士班辦公室,聯絡電話(03)574-2209,或來信服務信箱:eecs@ee.nt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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